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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单位后债务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11-30 04:03:44 浏览:6,674 来源:自编
合并单位后债务如何处理

 一、合并单位后债务如何处理

  如果公司进行了合并或者收购,那么原有公司所负的债务和权利将不再由自己独立承担,而是由并购或者是收购之后的公司进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合并的利处有哪些

  企业合并有如下作用:

  1.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2.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降低企业的生产销售成本;

  4.完善企业的规模经济;

  5.企业合并的其他作用。

  三、公司合并后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法律快车提醒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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