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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社保减免政策还无力清缴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8-03 01:35:25 浏览:541 来源:广东税务局
           

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其中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延缴期限不超过202012月底,补缴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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