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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补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15 11:42:06 浏览:957 来源:广州政务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若干措施》(穗科字〔2020〕1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方向为2020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补助。支持对象、支持范围、申报材料要求等内容,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核实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项目拟补助名单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公开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9时,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17时。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企业应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模板见附件),由我局统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五)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六)申报单位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七)项目申报受理和核实结果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八)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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