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瑞知识文库

咨询热线:400-662-3718

建筑专业分公司怎么成立

发布时间:2023-11-30 04:22:21 浏览:889 来源:自编
建筑专业分公司怎么成立

 一、建筑专业分公司怎么成立

  建筑公司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规定的材料;

  3.准予登记的,公司持营业执照办理备案;

  4.分公司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须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否能签合同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不可以签合同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一般是以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来约定而不是合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保证需要经过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总公司没有授权而分公司擅自对外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债务人、保证人(分公司)、债权人应当按照过错原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赔偿责任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

扫一扫 加关注,获取更多创业资讯

免费电话咨询
400-662-3718

@2006 -2016 yracc.com 版权所有 icp证:粤ICP备15036807号-3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