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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就业又有好消息了,快来看看能否享受?

发布时间:2023-11-30 02:57:13 浏览:858 来源:自编
创业就业又有好消息了,快来看看能否享受?

11月2日,重庆市税务局发布消息为了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重庆市出台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限额(定额)标准。

下面就具体的给大家介绍一下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

一、创业

1、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对象:个体经营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重庆市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检测对象)

(2)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具体优惠政策:满足以上条件的个体经营户可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就业

1、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对象: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为员工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

(2)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具体优惠政策: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这个政策真的为小本创业和企业提供切实的优惠,所以赶快看看自己是不是满足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赶快去申请哦。

税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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