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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后股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发布时间:2023-09-25 03:30:22 浏览:556 来源:自编
公司减资后股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公司减资以后股权是能够转让的,二者之间并不冲突。进行股权转让的,需要在股权转让后的三十日内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一、公司减资后股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公司减资以后股权可以转让。这二者是不冲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的对外的转让,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二、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提醒您,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

  1.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转让股权,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公司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

  3.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4.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需要进行备案。

公司后股权转让
  三、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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