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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时间:2022-09-30 03:07:06 浏览:569 来源:自编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3.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4.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第1、6项材料。
    3.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3、6以及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以上就是永瑞集团小编整理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提交材料规范详细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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