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瑞知识文库

咨询热线:400-662-3718

2020年广州职称入户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0-12-08 05:41:33 浏览:2,880 来源:网络转载

【办理条件】

 

类别

年龄

在广州参保年限

具有高级职称

50周岁以下

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中级职称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保。

 

  ()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关于社保

 

  1、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2、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中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注:201919-2019425日期间超龄的人员也可申请办理。

 

  【办理时间】

 

  全时间段开放申报。

 

  【申办系统】

 

  人才引进申办系统

 

  【办理材料】

 

  (系统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为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为500KB以下。)

 

  ()必备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承诺书模板下载入口

 

  注: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不同申请人应分别补充提交的申请材料

 

  1、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2、随迁家属。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子女医学证明(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有关说明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等入编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供引进单位在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市参保并可查询的不用提交);

 

  3、若申请人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本市电子证照系统可查的以外,还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4、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申请人在办理引进在职人才入户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随迁。

 

  【办理流程】

 

  简略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报资料用人单位确认信息并提交对应人社部门市、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核发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批复。

 

  具体流程:

 

  1、用人单位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已开通的忽略此步)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登陆广州市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注册并申请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

 

  2、个人网上填报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后提交到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网上提交

 

  用人单位法人单位账号登陆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核查申请人信息和附件,确认资料无误后将申报数据提交市、区人社部门。

 

  4、市、区人社部门受理

 

  市、区人社部门受理窗口查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退案处理。受理时间以受理窗口查核通过时间为准,如受理窗口5个工作日内未作查核或未予以退案,自动确定第6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5、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有特殊情况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公示、公布

 

  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7、核发批复、入户信息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后,《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将直接推送至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申报人可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实现全流程网办。

 

  8、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市、区人社部门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

扫一扫 加关注,获取更多创业资讯

免费电话咨询
400-662-3718

@2006 -2016 yracc.com 版权所有 icp证:粤ICP备15036807号-3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