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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如何办理?办理流程一览!

发布时间:2024-03-15 02:02:51 浏览:4,141 来源:天河政务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如何办理?办理流程一览!

民办非企业单位想办理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看完这些就明白了!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民办非企业

单位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后,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章程等发生变更的。

二、如何办理?

应按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并在履行完规定程序之后30日内通过天河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http://shehuizz.thnet.gov.cn/

“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变更登记或章程核准。

三、网上办理

系统中选择民非业务-民非变更,选择需变更的项目,填写对应生成的表格并补充上传要求的附件。

需上传的材料:


表格及填写模板下载网址:

http://mzj.gz.gov.cn/gk/wgkzl/glgk/content/post_5295165.html

四、领证

请根据短信通知到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软件路13号)五楼530-534窗口领取证书。领取前请先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穗好办APP、“天河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预约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任意业务号(除跨境通办业务),

关于提交材料的高频问题:

■ 1.场地材料中“租赁期限1年以上”指的是?

提交的场地材料剩余有效期限1年以上。例如:场地租赁合同上虽然签订了租赁期为3年,但提交材料时,剩余租期已不足1年,不符合要求,需续签或重新签订新租期合同来确保有效期限1年以上。

■ 2.《验资报告》和《离任审计报告》都是自行找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吗?

不是。《验资报告》是自行找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费用由单位自付。而《离任审计报告》需单位向区审批局提出审计申请,到审批局领取审计表格,按要求正确填写、找相关单位盖章,然后将材料自行交至审批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费用无需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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