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662-3718
一、商标注册可以撤回吗
1、依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在商标局审批之前,是可以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二、注册商标为何会撤销
注册商标撤销的原因有:
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禁止条款的;
2、擅自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又拒绝改正的;
3、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事项的。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