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公司要准备哪些材料
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营业执照;
2.国税、地税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授权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印监卡;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
9.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二、公司注销手续
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5.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注销印章。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注销公司要
三、公司注销怎么清算分配
提醒,公司注销时,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