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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纳税区别

发布时间:2023-06-25 02:17:05 浏览:2,345 来源:自编
一、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纳税区别

  (一)所得税缴纳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人有限公司除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股东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建账要求不同。

  个体工商户需要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必须建立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三)支付方式不同。

  定期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某个位置,一定经营期间,应税收入的一定范围内的业务(包括业务编号)或收入的数量(以下简称“配额”)的验证,和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当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投资者应在每月或季度结束后7日内预付。结案时间为每年年底后3个月内。

  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按月或按季度预缴。企业应当自月末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分损益,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公司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纳税额和应纳税额。


  二、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一)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二)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三)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任何强制性规定。

  (四)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一)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二)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三)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四)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五)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上是编辑对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纳税区别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综上,个人独资企业仅需要以企业身份进行纳税,而一人有限公司还需要个人进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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